青岛海关侦破走私进口乐器案 案值达2.1亿元******
海关缉私警察展示查获的吉他。 陈星华 摄
中新网青岛1月10日电 (胡耀杰蔡亚群)青岛海关10日发布消息称,该关缉私局日前开展打击走私乐器专项行动,在杭州、北京、天津海关缉私局协助下,成功破获一起特大走私进口吉他等乐器案,案值2.1亿元人民币,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。
据悉,陈某等人从境外供货商订购知名品牌吉他等乐器和配件,经天津口岸进口后,再采用电商网店和实体展厅“线上+线下”模式在中国国内销售。其中,山东部分地区琴行、乐器店从陈某处购买的乐器和配件与陈某进口报关时价格异常,陈某等人进口乐器存在低报价格走私嫌疑。
青岛海关缉私局经侦查摸清了该团伙的走私手法等情况。为实现破网除链,该关缉私局出动警力50余名,在杭州、北京、天津、枣庄等地集中收网,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8名。
经查,犯罪嫌疑人陈某与孔某某、曹某某合谋,自境外订购吉他、音响、调音器等音乐器材,以数十家皮包公司为经营、货主单位,将货物通过低报价格方式走私进口,申报价格仅为真实货值的10%至30%,随后将乐器在中国国内各地销售牟利。
目前,青岛海关缉私局已对抓获的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(完)
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******
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
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
本报讯(记者刘玉)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《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,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,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、使用教材、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。
辽宁规定,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、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,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,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。
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、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%。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%;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%。被纳入“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”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、幼儿园在职教师(含教研员)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。
在收费管理方面,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,公开培训内容、培训时长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等信息,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,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。同时,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,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,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:30。